中新網桐城5月12日電(張誠)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,本著“全國法院一盤棋”觀念,加大委托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,摒棄地方保護主義,將委托執行的案件和本院執行的案件一視同仁,同等重視,切實保護外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,維護司法權威。
  王某訴李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,經北京市兩級法院審理,王某最終勝訴。李某系桐城人,其在北京居無定所。北京市海澱區法院發出了執行通知,但李某置若罔聞,拒不履行判決。北京市海澱區法院遂委托桐城法院執行。桐城法院立案後,再次對李某發出執行通知,並電話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。迫於法律的威嚴,李某很快到法院繳納了全部款項。承辦法官在核實了申請人的身份後,通過銀行將執行款匯給了申請人。未曾與執行法官謀面的外地申請人收到匯款後,要求寫封感謝信,被承辦法官婉言謝絕。
  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委托執行一起賣賣合同糾紛案,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日前也已順利執結。被執行人倪某及王某,均是桐城市大關鎮人。案件執行過程中,倪某及王某既不履行義務,也拒絕到庭,玩起了人間蒸發。執行法官及時前往公安部門,調取了他們及其配偶的戶籍資料,前往銀行查詢到存款,並依法予以強制扣劃。類似的案件還很多。安慶某公司訴江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由於被執行人家中有老人生病,暫時無力償還欠款,執行法官遂召集雙方進行調解,看能否達成和解協議。申請人是外地人,一直心存疑慮,擔心出現地方保護主義協議得不到履行,拒絕簽字。當申請人在執行期限內,分批將貨款如數繳到法院後,申請人懸著的心終於落地。
  本著“有求必應”的原則,桐城市人民法院還對外地法院委托調查、協助執行等事項,盡最大可能提供方便,積極回饋,熱情幫助。  (原標題:安徽桐城法院加大委托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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